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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出生及补户口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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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2-08 14:54作者:鉴定小助手来源: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

   前面我们介绍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补办出生证的资料,今天就让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朱法医为大家专业解说关于补出生证及补户口所需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帮到专家。

1、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单亲孩子需随监护人姓),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生办)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有《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无结婚证(或单亲)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1999年4月1日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公证机构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户口被注销人员、关系投靠(户口迁移)人员

  因各种原因户口被注销人员或者因计划生育引起的户口待放等原因,现要户口移回父母身边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凭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生办)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5、户口亲属关系更改

  因户口亲属关系错误,需要更改户口亲属关系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改户口亲属关系。

  《出生医学证明》只有父母一方信息,需增加另一方信息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生办)委托机构申请添加另一方信息。

  以上就是福建科胜司法鉴定专家朱法医为大家解说关于补出生证及补户口的一些信息,更多关于补出生证及补户口请点击在线咨询专家或者拨打热线0594-5553222

咨询热线:0594-5553222,微信18039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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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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