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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理 以案促改|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组织学习司法厅发布第二批司法鉴定指导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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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02 08:35作者:科胜小助手来源: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网址:http://kssfjd.com/

11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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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会议室却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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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科胜司法鉴定组织的司法厅发布第二批司法鉴定指导案例学习会如期进行。学习会议由机构负责人林正强主持。


此次专题学习研究的案例为

《某隧道重大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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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指导案例三

某隧道重大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关键词: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 事故原因 轮胎自燃

案情概况
2017年某月某日,某隧道内发生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度烧伤,16名村民轻微受伤,9部车辆、43间民房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
为查清事故成因,事故调查组委托某省公安部门聘请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接受委托后,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四名司法鉴定人组成专家组赶赴事发地实施鉴定。
到达某县事故停车场后,鉴定人发现涉案车辆承载的危化品氯酸钠在事故中曾发生剧烈爆炸,导致涉案车辆牵引车前一桥(转向桥)、半挂车三个后桥等与车架分离脱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且与其它事故车辆堆放在一起,难以区分。
鉴定人首先克服困难,查阅涉案车辆相关车型技术资料后,依据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等技术标准,通过对车体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等开展仔细勘验,找出涉案车辆脱落的各个车桥,并确定与整车的相互对应关系,完整恢复出涉案车辆全貌,完成了鉴定的第一步。
初始起火区域的判定是本案鉴定的第二个难点。鉴定人按照GA839-2009《火灾现场勘验规则》、GA/T812-2008《火灾原因调查指南》等技术标准,对涉案车辆的各个部件进行逐一勘验,发现半挂车后一桥受热锈蚀突出、烧损最为严重,初步认定该处为初始起火部件。在进一步的检验过程中,鉴定人发现半挂车后一桥左侧两车轮中,外侧轮毂变形呈现高温软化后受到平面物体撞击、挤压形态。经过现场初步检验、分析,发现该撞击、挤压是由于涉案车辆行驶过程中后一桥左侧车轮撞击隧道形成或者是在承载货物氯酸钠发生爆炸后,后一桥与半挂车车架发生分离、飞出过程中,撞击到其它车辆或隧道壁形成,但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均是在半挂车后一桥左侧外侧车轮轮毂先发生高温软化后形成。另外,仅在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轮胎钢丝中发现大量金属球状熔珠、左侧内侧车轮处发现金属防尘罩受热扭曲变形严重且有球状熔痕存在、左侧两车轮中间区域轮毂发现大量、明显白色晶状附着物。结合以上检验结果,四名鉴定人经讨论分析一致认定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先发生起火燃烧,为初始起火区域。
“涉案车辆究竟是先发生碰撞再起火燃烧,还是先起火燃烧再发生碰撞”,这一难题又摆在了鉴定人的面前,这个问题不仅是本次司法鉴定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更是办案机关明确事故成因和进行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鉴定人在现场提取了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轮胎钢丝的金属球状熔珠、左侧两车轮中间区域轮毂的白色晶状物附着物、左侧内侧车轮金属防尘罩球状熔痕等检材,带回实验室使用扫描电镜-能谱仪、红外光谱仪、金相显微镜等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分析,发现:
(1)金属球状熔珠的外表面除Fe、C、O等元素外,还有Na元素与Cl元素存在,而其内部仅有Fe、C、O等元素存在,说明在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轮胎钢丝局部熔化时,周围环境中并无氯酸钠(NaClO3)或氯化钠(NaCl)存在,金属球状熔珠外表面的Na元素与Cl元素是在熔珠凝固后才附着上的,说明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起火燃烧早于承载货物氯酸钠爆炸。
(2)白色晶状附着物为氯化钠,由于半挂车各车桥左右两侧分别有两个车轮并排安装,在橡胶轮胎完好的情况下,两个车轮中间区域轮毂处于相对封闭状态,即使有氯酸钠爆炸,也不会有大量的氯化钠散落附着在该区域轮毂上,而是会直接被橡胶轮胎挡住。而仅在半挂车后一桥左侧两车轮中间区域轮毂发现大量、明显白色晶状附着物氯化钠,提示在氯酸钠爆炸一刻,半挂车后一桥左侧两车轮橡胶轮胎应该有部分燃烧缺失,才会导致氯化钠散落附着在轮毂上,说明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起火燃烧早于承载货物氯酸钠爆炸。
(3)金相检验结果显示左侧内侧车轮金属防尘罩球状熔痕与未熔化区域整体均呈现过热熔化趋势,结合其它车轮金属防尘罩均基本完好的客观事实,说明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在事故过程中温度远高于其它车轮。
以上检验、分析结果充分说明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起火燃烧明显早于承载货物氯酸钠爆炸,即可以确认该起事故系涉案车辆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橡胶轮胎首先发生自燃,进而引发承载危化品货物爆炸,最终导致整个事故发生。
基于以上鉴定意见,某省公安部门对涉案车辆所属的某运输公司展开进一步深入侦查,并查扣了与涉案车辆同批次购入的49辆同型重型半挂货车。再次聘请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涉案车辆同型车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经过鉴定,鉴定人发现涉案运输公司在购入该批车辆后,对每辆车均违法加装了柴油油箱,并将其伪装成制动喷淋装置的水箱。这一改装导致涉案车辆连续长下坡制动过程中制动性能下降、轮毂过热,从而引起橡胶轮胎自燃,是本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对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成因和责任认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事故调查组在最终发布的《某隧道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调查报告》中充分采信了上述司法鉴定意见。
鉴定要点
1、涉案车辆承载的货物为危化品氯酸钠,在事故中发生剧烈爆炸,导致涉案车辆牵引车的前一桥(转向桥)等与车架分离脱落,半挂车三个后桥也与车架分离脱落。在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首先要通过对车体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开展逐项检验,确定脱落的各个车桥与涉案车辆的对应关系,最终的鉴定意见书要图文并茂地展示出整个检验过程。
2、在分析过程中,除使用传统痕迹学的鉴定方法外,还结合了微量物证鉴定的方法和技术手段,通过轮毂变形痕迹、轮胎钢丝金属球状熔珠化学元素成分、车轮金属防尘罩受热扭曲变形状态以及轮毂白色晶状附着物检测结果等四个角度相互印证,充分论证得出车辆初始起火区域位于半挂车后一桥左侧车轮处,由于车辆连续长下坡高速行驶、频繁制动,制动器过热导致橡胶轮胎自燃,引发承载货物氯酸钠爆炸,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上述分析过程只有在鉴定人具备丰富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汽车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知识基础上,勘验细致、检验准确、逻辑分析严谨,才能论证充分、判断正确。
案例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复杂,人、车、路等要素共同参与且相互作用,传统、单一的鉴定技术已无法满足鉴定需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人应运用痕迹物证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结合车辆工程、交通工程和事故重建等技术,在痕迹物证检验的基础上,结合微量物证等相关检验鉴定结果,综合分析、判断事故的过程和原因。为案件的事实调查、过程重建和事故成因等诉讼相关调查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鉴定服务。
专用名词解释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一个项目,通常基于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或车辆速度鉴定的检验鉴定结果,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综合判断涉案人员、车辆、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包括交通行为方式、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轮胎破损原因等。


会议上,各司法鉴定人从不同的角度针对该案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结合日常鉴定实践对该案例进行了梳理,把握了鉴定要点,领会了鉴定意义。整个会议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进行,参会人员都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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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主任蔡庆华强调,此次专题学习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各司法鉴定人平时一定要将学习和实践做紧密结合,要多学习,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丰富自己的学识也提高自己的鉴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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