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福建省2020年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伤残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金额福建省内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城镇和农村标准赔偿的伤残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呢? 2020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公布福建省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2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8元。 各级别伤残,可获得伤残赔偿金,城镇、农村标准具体如下: 一、十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10%=9124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10%=39136元 二、九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20%=18248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20%=78272元 三、八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30%=27372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30%=117408元 四、七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40%=36496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40%=156544元 五、六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50%=45620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50%=195680元 六、五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60%=54744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60%=234816元 七、四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70%=63868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70%=273952元 八、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80%=72992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80%=313088元 九、二级伤残,伤残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90%=82116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90%=352224元 十、一级伤残,伤残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45620元20年100%=912400元 农村标准:19568元20年100%=391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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